野人受法律保护吗
当代世界,最令人感兴趣的自然奥秘,莫过于扑朔迷离、魅力无穷的“野人”之谜了。多少年以来,人们一直坚信,有一种与人十分相像的动物与我们并存在这个世界上。它们硕大凶猛、茹毛饮血,时隐时现,引出许多恐怖、离奇的故事来。然而,人们不禁要问在我们地球的某些角落,真的还生存着我们祖先的同类——尚未完全进化的野人吗?翻开我国古代史籍,就有关于野人的记载。翻开我国古代史籍,就有关于野人的记载。据清代的《房县志》载:房山深处有许多一丈多高的野人。他们全身长着密密麻麻的长毛,藏在森林中捕捉小鸡,或者与人搏斗。即使是在当代,新闻报道中各地的野人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来自中国神农架的许多报道,让人觉得若即若离,仿佛野人就在我们身边。1976年,中国科学院组织了“鄂西北奇异动物考察队”前往野人频频出现的神农架山区考察。据统计,1976年10月止,房县和神农架一带有160余人目击野人54次。此后,该区邂逅到野人的人数更是与日俱增。野人,成了人们开口必说的话题;野人,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传闻。1980年,考察队员们在神农架一带也多次见到野人,遗憾的是却未能抓获。1981年8月,一个全国性的进行野人考察研究的学术团体成立,揭开了“野考”的又一篇章;到1995年4月,野考队再次进军神农架,掀起了世纪末的“野考”热。直到1999年,又有当地政府官员邂逅野人的消息传出。1983年5月初,在滇西南与缅甸接壤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听到了该县有关发现高等灵长类——合趾猿的新消息。“野人”秘密在湖北省神农架已探搜多年。现在沧源的这一发现,首次证明世界上除了苏门答腊和马来亚之外,我国也有合趾猿这种接近人类的高级动物。1980年春节,沧源县勐来公社曼来大队翁黑生产队佤族小学教师李应昌在围猎中,曾猎获了一只佤族人称为“_”的动物。分食后,李应昌留下了一只左脚掌,经贾兰坡教授鉴定,是合趾猿。在这个公社曼来、班列、拱撒、永安等大队,发现“野人”的传说越来越多。1981年,勐来公社小学校长金有储听到几名佤族同胞说,看到一个披着长发,皮毛呈棕色,两个乳房坠到肚脐的裸体“女人”。1982年12月,班洪公社班莫寨也捕获到一只“_”,体重约100斤。又据老人们回忆,班列佤族猎人曾抓住过活“_”,驯养过2个月,它在笼中懂得害羞,对参观者以背朝之,并以手臂遮挡面部。会在凳子上坐立,会哭会笑有表情。亲眼见过“野人”的十多位佤族同胞说,他们看见“野人”在溪边捧水喝,还听到过“野人”婴儿的哭声。“野人”还能偷地里成熟的包米,甚至把猪背走。它们能从枯树干中和河边石头找虫子吃,挖吃竹笋,捶栗果。它们的同伴被猎人猎获后,还会想方设法营救或背走尸首,并会搬起石头打人。有关方面建议迅速制定保护“野人”的政策法令,由国家组织专家与边民联合考察,尽快揭开“野人”的秘密。在国外,野人也屡屡被发现。美国的伊凡·马可斯还花了几十年时间拍摄了一部关于北美野人的纪录片,曾经在全球轰动一时。迄今为止,人们已经找到了野人留下的足印、粪便、窝和毛发。那么,野人究竟是什么模样呢?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和对野人脚印的分析,专家们认为,野人是两脚直立行走的人形动物,皮肤褐色,全身长着浓密的毛,披头散发,没有尾巴;成年后体高2~3米,比人强壮,手长达膝部,它们住山洞,吃野兽。野人高兴时会像人那样笑,并且会表达不同的感情。会发出各类声音,甚至能与人交配。在神农架,人们还发现了长达48厘米的野人脚印。据专家估计,它的体重有二三百公斤。伴随着轰轰烈烈的传闻应运而生的,是一些人的故弄玄虚和地方报纸的夸张炒作。早在1962年,一则关于发现野人的消息从西双版纳传来,并传言野人被英勇的边防战士打死,吃了它的肉。一支野人考察队几乎在一夜之间便成立起来了,人们千里迢迢奔赴边疆,带着不捉野人誓不罢休的雄心壮志。经过半年的艰苦调查。才发现被人们传说得如火如荼的野人原来是长臂猿。1984年10月2日,湖南省新宁县水头乡的30多位农民捕获了一只重20公斤的动物。它能直立行走,会哭会笑,十分惹人喜爱,经鉴定是短尾猴。消息不胫而走,几天之后,在国内的一家报纸上,这只短尾猴便摇身一变而成了“挑逗少女当场被捕”的野人。野人因此,许多学者对地球上是否有野人一直持怀疑态度。既然真的有野人存在,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人们一个也抓不到呢?哪怕是死的也好啊!在国外,更有人认为马可斯拍摄的关于北美野人的纪录片是人扮演的。那么,地球上究竟有没有野人呢?根据目前我国探索野人和世界上研究野人的材料、证据,科学家们得出了野人并不存在的结论。当然,这个结论是有据而依的:第一,虽然人类对野人的考察研究历史久远,却尚未获得野人存在的直接证据。作为世界上传闻野人较多的国家之一,我国自解放后便兴师动众,有组织地深入“野人”聚居区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考察,除了找到被疑为“野人”的脚印、毛发和粪便等物外,几乎一无所获。但这些又能说明什么呢?单从对神农架的野人考察活动便能足见一斑。1977年,有110人同时在方圆3200平方公里的神农架考察。在众多的解放军和民兵的密切配合下,每隔100米或50米,便有百人的队伍齐肩并进,在寻寻觅觅,连哄带赶中,每日只推进10公里。这样,两个月之内足以把整个神农架区域像篦头发一样篦一遍,一切大型动物插翅难逃,更何况野人。然而即便如此,考察组仍然空手而归。第二,物种的存在形式是种群,野人不具备这个生物学表态特征;生物的生存必须有营养物质,对于大型动物来说,必须有丰富食物来源,必须占有一定的空间。假如神农架一带真的有作为一个物种存在的野人,它们应该有一个数量不小的种群存在,才能大量繁衍、生存下来;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环境里,它们必然每天都在创造着有利于其他动物的痕迹,例如一般动物在大量采食后都会遗留下来的食物残屑;另外,作为灵长类的一种,野人必须有一个使其种群栖息且持续生存的自然条件。事实上,人们在神农架既找不到野人的尸体,也找不到野人留下的食物残屑。世界上许多所谓的野人区根本不具备野人种群栖息和持续生存的自然条件。作为一个物种,它们又怎能生存呢?第三,有关野人的许多资料,大部分来源于道听途说,没有研究价值。据统计,从20~80年代,在神农架目击野人者达300人次,在云南的沧源县约50人次,在广西的柳北山区约21人次。近几年来涌起的“野人热”,使得一些传闻捕风捉影,大肆渲染。可谓鱼目混珠,真伪难辨。正如一位科学家所言:“野人使人幻想——同时也给人胡说的机会。”有关资料还表明,野人双腿快跑如飞。从动物进化看,快跑者都是从开阔地区发展而来,森林地区给动物提供了攀爬活动的条件,却不可能培养出快速的奔跑者。第四,有关野人存在的间接证据虽然不少,但许多证据经不住科学家鉴定。1974年,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曾将神农架地区群众提供的,据称是直接获自野人身上的毛进行鉴定,发现居然是苏门羚的毛。对于各地的野人足迹,被兽类学家一语道破:熊类的后脚印与人类颇相似,只是略大些。由此看来,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野人并不存在。地球上某些人迹罕至的地区或许有某种未被科学知晓的生物存在,从而引起人们的猜测与遐想,至于它究竟是什么动物,科学家们正在寻踪觅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