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政局有没有规定养老院监控视频保存多久

法律分析:在运行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等公***活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更加重视养老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