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线索专项评查,对受案后未立案、立案后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采取取保候审、刑拘一年后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立案后撤销或转为行政案件的案件进行评查;检察院对照清单,从“执法理念是否端正、办案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处理结果是否正确”五个方面进行“一案三查”,即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最后实现一案一结论;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深自查、严查处、治顽疾,迅速开展工作。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案一清单、一案一报告,精心组织案件承办人对照自查、部门内部互查、配合上级院异地交叉评查,并建立领导包案制度,逐一明确时间表,真正做到问题清、底数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