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会过期吗
不会,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完成离婚登记的,即解除婚姻关系。但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离婚协议书不是属于民政局的,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一种离婚协议书面形式的证书。离婚协议书没有时效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就是凭这个离婚协议而办理离婚登记,发出离婚证的。当发出离婚证以后,该离婚协议就正式生效,并附在民政局的离婚证底子后面存档保留。领取离婚证以后,如果夫妻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某条款有争议,比如发现了一方在离婚协商期间,曾经隐藏或者转移了夫妻***同财产,在持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该起诉的诉讼时效期是三年。在三年内,权利人可以提出诉讼请求。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