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还没判是否可以会见被告
1、在刑事判决书未生效前(二审期间)是不能探视的。
2、一般在判书生效后移监后一个月能正常探视。
3、判决未生效,家属不能探视,律师可以帮忙探视。
4、领了判决书还未过上诉期,家属还不能去探望犯人,是因为判决还没有生效,另外与案情也有关系。
现如今,有许多案件,类似像网络诈骗,偷盗,故意纵火,贪赃贿赂等十分严重的罪行,如果家属在二审期间探望当事人,可能会影响案情的发展,会出现串供现象。所以为了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在刑事判决书未生效前亲属就不能进行探视,只能由所对应的律师或者是其他的相关辩护人进行探视。当然,其他的辩护人必须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下才可以进行探视。特别说明,上诉期过了以后,未上诉就说明判决生效,这时候当事人亲属就可以向上申请探视。
对于上诉期间能不能探视这个问题不是谁说了都算的,我们也要遵循法律法规,每个与案件相关的人都应该遵守好相关的法律条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