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需要手写签名吗

电子病历若电子签名可靠有效的,则不需要手写签名。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病历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和国电子签名法》对可靠性的要求,才能视为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仍然需要进行手写签名。《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