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71条规定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的内容是: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告知其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立即转告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并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告知其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立即转告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并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