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包销义务由谁承担

对国债进行报销的义务一般应当由承销商进行承担。我国《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规定,承销机构承销境内公司债券时,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适用本规范。

一、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包括: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辩护;

3、从债务中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债务。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或全部债务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方式。

二、企业债务应当由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由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范。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第二条

承销机构承销境内公司债券时,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适用本规范。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由受托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受托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