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律降低犯罪年龄了吗

3月新规正式实行刑事年龄底线降到了12岁就是原来14是16岁,现在又降了12岁以上出现重大犯罪行为,同样要承担责任,原来没有满14周或者没满16周的就只能是进少管所,他不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个漏洞,发生过不少这样的悲剧,所以现在把这个漏洞补上了。

自己认为刑事责任的年龄上的低一点也是个好事情,因为法律的存在就是维稳维持社会的稳定很好理解不能出现漏洞,法律就应该像是一张渔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保证每一个正常生活的人不受影响,保证每一个犯的罪的人都应该受惩罚,不能因为他年龄或大或小而有什么差别,他年龄小年少无知犯罪就不用承担责任吗?那不行,法律面前不讲人情,做错了就是做错了就得接受惩罚。

我们一直提倡的一个概念就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但是依法治国,仍然是最重要的治国方略,就是必须要有法律作为支撑道德的治理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因为某些行为根本就不是靠道德可以解决的,未成年人出现重大刑事犯罪的这种他仍然要承担责任,这种行为根本不是通过可以说教解决的,因为说教你可能会改变他这个人的想法,他家人的想法,但你改变不了受害人家属的想法,因为他没满18周没满16周,他就不用受惩罚,到时候可能会引发更多的悲剧。

未成年人也应该是受到法律的限制的,不能说我还没成年,我不会负责任,我无法无天不能说我有精神病,我不用负责任,你不能拿我怎么样,这种都是需要治理的,前一阵子网上又出了个事儿,我有病你敢打我吗?哪那么多精神病啊,很多案子中的精神病出现了个匪夷所思,我们不讨论那么多就是任何理由,他都不能成为你逃避法律的借口,就算是一条狗它咬了人也应该打死他,更何况是人呢。

人之所以称为人就是因为人是一个社会化的动物,人是与社会息息相关的,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影响,每一个人也都影响了社会,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那就是出现那种漏洞型的案件,会对法律的威信造成很大的影响。办好100件案子所带来的微信上的增加,都不如判错一件案子,带来的减少更多,就像童星一样。没有做错那就没有事情就能够维持,做错了就有漏洞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到底如何去界定,这个都应该是未来法律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