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门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以及程序法部门。

首先,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其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任何法律都应以宪法为核心制定,不得违反宪法规定。

最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是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