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击机与歼击机的区别(举例)

强击机主要是对地和对舰艇作战的飞机,歼击机主要是对空中目标发动攻击的飞机

强击机:

主要用于从低空、超低空突击敌战术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小型目标,直接支援地面部队(水面舰艇部队)作战的飞机。又称攻击机,旧称冲击机。它用于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摧毁敌方战役战术纵深内的防御工事、坦克、地面雷达、炮兵阵地、前线机场和交通枢纽等重要军事目标。强击机具有良好的低空操纵性、安定性和良好的搜索地面小目标能力,可配备品种较多的对地攻击武器。为提高生存力,一般在其要害部位有装甲防护。

强击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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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击机的特点是有良好的低空和超低空稳定性和操纵性;良好的下视界,便于搜索地面小型隐蔽目标;有威力强大的对地攻击武器,除机炮和炸弹外,还包括制导炸弹、反坦克集束炸弹和空地导弹等;飞机要害部位都有装甲保护,以提高飞机在地面炮火攻击下的生存力;起飞着陆性能优良,能在靠近前线的简易机场起降,以便扩大飞机支援作战的范围。现代强击机有亚音速的,也有超音速的,正常载弹量可达3吨,机上装有红外观察仪或微光电视等光电搜索瞄准设备和激光测距、火控系统等;有的新型强击机已具有垂直和短距离起落能力,如苏联的雅克36和英国的“鹞”式强击机。

目前,在国外,空中战役战术纵深攻击任务,一般都用战斗轰炸机;而实施近距空中支援攻击任务,则用强击机(攻击机)。

强击机与歼击轰炸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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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击机与歼击轰炸机的区别,在于突防手段和空战能力不同。强击机的突防,主要靠低空飞行和装甲保护,歼击轰炸机则主要靠低空高速飞行;强击机一般不宜用于空战,而歼击轰炸机具有空战能力;强击机用于突击地面小型或活动目标,比使用歼击轰炸机更有效。此外,强击机可在野战机场起降,而歼击轰炸机一般需用永备机场。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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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首先使用容克斯87俯冲轰炸机攻击行军纵队和坦克等,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在战争后期这种飞机增设装甲,配备37毫米口径的航空机关炮,专门用于低空反坦克作战。苏联在战争中也同时广泛使用伊尔2强击机,在支援部队作战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飞机的机身前部装有防弹钢板,将发动机、油箱、驾驶员射击员完全保护起来,免受小口径枪弹的伤害。机上装有机枪、机炮、火箭弹,并能携带600公斤航空炸弹。

1944年末又生出其改型机伊尔10。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取消了强击机,代之以歼击轰炸机。50年代中期美国研制出喷气式舰载强击机A-4,美军在60年代末装备A-7强击机,曾在越南战争中使用;70年代末又装备了A-10米格27。80年代初,苏联开始装备了苏-25飞机,主要用于反坦克。中国空军于1950年开始装备强击机。从60年代起,逐步换装自行研制的强-5型飞机。它是一种单座双发动机的低超音速飞机,装有两门23毫米口径的机炮,机身内和机身下可载挂多种对地攻击武器,最大载弹量可达2吨。

现代强击机生存力较强,装备有用来突击地面目标的航空机关炮、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反坦克集束炸弹和空地导弹等机载武器。多数强击机可挂战术核弹。有的强击机还装有红外观察仪或微光电视等光电搜索瞄准设备和激光测距仪。有的强击机具有垂直/短距起落性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多次局部战争的实践表明,强击机在复杂气象或暗夜条件下搜索小型目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武器的性能还需提高,自卫能力包括装甲和电子干扰设备等也需不断加强和改进。

中国的强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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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中国只生产了一种强击机:强-5。强-5是由中国南昌飞机制造公司于20世纪60年代研制的轻型超音速攻击机,主要用于低空、超低空对地面或水面战术、战役纵深目标和有生力量进行攻击,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它至今仍是唯一由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成功的喷气式攻击机。其性能在长达40余年的生产、服役经历中不断得到改进提高.再加上各国飞行员对其产生的好感和信赖,至今仍是中国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前线航空兵的主力机种,并且经过性能提升后将继续服役至本世纪初。

强-5攻击机是在歼-6/米格-19战斗机的基础上,引进西方攻击机的设计风格而研制出的角色转换型装备。它一改早期苏联喷气机的机首进气为两侧进气,并重新进行机身结构融合,加装防弹装甲和防弹玻璃以及轰炸射击瞄准具,同时采用歼-6的发动机和尾翼设计。单从外表来看,强-5类似于取歼-6的发动机和全新设计的前机身结合而成的。

从70年代开始,强-5开始作为我人民空军的对地打击主力而大量进入强击航空兵服役。特别面对当时苏联在漫长的中苏、中蒙边境陈兵百万的极端恶劣的国防环境,强-5战机作对付苏联坦克集群的“抵消手段”而部署于前线边境机场。强-5定型后,南昌飞机制造厂又根据部队的不同使用情况和外销的需要,发展出多种的攻击机,形成强-5家族,主要改型包括强-5甲型、强-5乙型、强-51型、强-5II型、强-5III型及强-5IV型等。

歼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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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在空中消灭敌机和其他飞航式空袭兵器的军用飞机,又称战斗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曾广泛称为驱逐机。歼击机的主要任务是与敌方歼击机进行空战,夺取空中优势(制空权)。其次是拦截敌方轰炸机、强击机和巡航导弹,还可携带一定数量的对地攻击武器,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歼击机还包括要地防空用的截击机。但自60年代以后,由于雷达、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的完善,专用截击机的任务已由歼击机完成,截击机不再发展。具有火力强、速度快、机动性好等特点,是航空兵空中作战的主要机种,也可用于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早期的歼击机是在飞机上安装机枪来进行空中战斗的;现代,多装有20毫米以上的航空机关炮,还可携带多枚雷达制导的中距拦射导弹和红外线制导的近距格斗导弹和炸弹或命中率很高的激光制导炸弹,以及其他对地面目标攻击武器。歼击机最大飞行时速达3000千米,最大飞行高度20千米,最大航程不带副油箱200千米,带油箱时可达5000千米。机上还带有先进的电子对抗设备。

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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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飞机首先用于战场上空指引炮兵射击、侦察和轰炸。随后就出现用飞机来阻挠敌机执行上述任务的战斗行动,形成空中的对抗。开始时只是后座的射击员用手枪、步枪和机枪在空中相互射击。1915年德国研制出装有射击协调器的福克E.I .飞机。机枪固定在机身头部,穿越机头的螺旋桨旋转面射击而子弹不会击中旋转桨叶。这样,后座的射击员被取消,驾驶飞机和射击都由驾驶员来完成。这种飞机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空战的方式,提高了飞机空战能力。从此确立了歼击机武器的典型布置形式。此后,歼击机在速度、高度和火力等方面不断改进。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歼击机的最大飞行速度达到200公里/时,升限高度达6000米,重量接近1吨,发动机功率169千瓦,飞机配备7.62毫米的机枪。当时著名的歼击机有德国的福克D和E、英国的S.E.5和法国的Spad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歼击机的最大速度已达700公里/时,飞行高度达11公里,重量达6吨,所用活塞式航空发动机制功率接近1470千瓦。武器则由机枪发展到20毫米的机炮和空空火箭。瞄准系统已有能作前置量计算的陀螺光学瞄准具。这一时期著名的歼击机有英国的“喷火”式,美国的P-51、P-47,苏联的雅克3、拉5和德国的Me-109、FW-109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德国开始使用Me-262喷气式歼击机,最大飞行速度达960公里/时。战后喷气式歼击机普遍代替了活塞式歼击机,飞行速度和高度迅速提高。在1950-1953年的抗美援朝中,出现了喷气式歼击机空战的场面。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使用的米格15和美国的F-86飞机都采用后掠后翼布局,飞行速度都接近音速(1100公里/时),飞行高度15000米,飞机重量约6号,发动机推力29420牛。机载武器已发展到20毫米以上的机炮,瞄准系统中装有雷达测距器。带加力燃烧室外的涡轮喷气发动机便于改善飞机外形,歼击机的速度很快突破了音障。60年代以后,歼击机的最大速度已超过两倍音速,配备武器已人机炮、火箭发展为空空导弹。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歼击机有美国的F-104、F-4,苏联的米格21和法国的“幻影”3等。60年代中期,以苏联的米格25和美国的YF-12为代表的歼击机的速度超过三倍音速,作战高度约23000米,重量超过30吨。但是60年代后期越南战争、印巴战争和中东战争的实践表明,超音速歼击机制空战大多是在中、低空,接近音速的速度进行的。空战要求飞机具有良好的机动性,即转弯、加速、减速和爬升性能。装备的武器则是机炮和导弹并重。以后,新设计的歼击机不再追求很高的飞行速度和高度,而是着眼于改进飞机的中、低空机动能力,完善机载电子设备、武器和火力控制系统。

现代歼击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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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优异的空中格斗能力,现代歼击机在性能、外形、动力装置、机载设备、武器配备和火控系统等方面有一些新的特点。

①性能

突出中、低空跨音速机动性,在音速附近稳定转弯率可达18度/秒,瞬时转弯率达75度/秒;飞机在9000米高度上,速度从马赫数0.9增加到马赫数1.6所需时间为50-60秒;海平面最大升率达300米/秒;静升限18000米左右;能在低空作超时速飞行;高空最大飞行马赫数在2左右;最小飞行速度为200公里/时;最大飞行迎角可达60°;低空作战半径约500-600公里;飞机起飞、着陆滑跑距离小于1000米;飞机最大过载可达9g。

②设计面貌

飞机在空战中的推力普遍大于重力(即推重比大于1),多采用低流量比的加力涡轮风扇发动机,加力推力大,重量轻,不加力工作时耗油率小。为兼顾在亚音速、跨音速、超音速范围内都有较小的阻力,飞机采用中等后掠角、中等展弦比并带前缘连条的薄机翼,或是采用三角形薄弱机翼。翼型相对厚度约4%,并有随马赫数和迎角自动偏转的前、后缘机动襟翼(或缝翼)。正常布局(有平尾)飞机空战时机翼单位面积载荷约3000帕(300公斤力/米2);无尾布局为2000帕。歼击机一般为单座。为扩大驾驶员视界,采用水泡形座舱,即使在地面上也能保证将驾驶员弹射到足够的高度,大量采用整体机内部油箱载油量约占正常起飞重量的30%。飞机操纵系统广泛采用数字式电传操纵的基础上采用主动控制技术,提高飞机的作战性能。

③武器和火控系统

现代歼击机普遍装有口径 20毫米以上的航空机关炮,同时携带多枚雷达制导的中距拦射导弹和红外跟踪的近距格斗导弹。也可携带2-3吨航空炸弹或其他对地攻击武器。飞机上装有用数字计算机控制的航空火力控制系统,它由有下视能力的脉冲多普勒雷达、惯性导航系统、大气数据计算机等组成,可与通信导航识别综合系统和电子对抗系统交联。驾驶员通过平视显示器、下视仪和多功能显示器获得敌我机参数的信息,控制和管理导弹、机炮、火箭和炸弹的瞄准、发射和投放。火控系统的操纵是安装在驾驶杆和油门手柄上,便于驾驶员将飞机驾驶和空战合为一体。由于传递信息的设备较多,信息量大,为减少电缆数量和信息传递差错,采用多路传输数据总线。

④使用维护

歼击机上各种机载设备和控制系统越来越复杂,维护工作量大大增加。为此,飞机表面开有大量检查和维护用的口盖和舱门,总面积达飞机表面积的60%。所有电子设备均采用积木式结构,有自动检测能力,可在外场方便地更换插件。现代歼击机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良好的可维护性。飞机平均故障间隔飞行小时已从50年代的1小时提高到3小时。每1飞行小时所需的维护工作,从50年代的30工时降低到10工时左右。

我国的歼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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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5-中国航空蹒跚学路

1956年7月19日清晨,新中国制造的第一架喷气式战斗机-歼5战斗机在东北某机场腾空而起,这架机身前部印有鲜红的“中0101”字样的银白色歼击机的试飞成功,标志着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够掌握喷气技术的国家之一。歼5战斗机一亮相,就在东南沿海击落美制台湾来犯战机八架,其后更为中国的国土防空作战立下了赫赫战功。

歼6-跨入超音速时代

1964年1月,沈阳飞机厂成功地仿制出前苏联米格-19型超音速歼击机,命名为歼6,该歼击机于1959年9月23日首飞成功,它的制造成功,标志着新中国航空工业进入了超音速时代。六十年代中国向巴基斯坦提供了歼6,印巴战争中歼6***击落一架米格-21,八架苏-7和三架英制“猎人”战斗机。当时在巴的美国顾问认为歼6技术水平相当高,爬升率比印度的米格-21和巴基斯坦当时拥有的美制F-104都快,低空缠斗性能好过当时亚洲除F-86外的所有战机,随着时代的进步装备数量曾高达3000架的歼-6已逐步退出现役。

歼-10

J-10A基本达到了第三代战斗机的要求:J-10A拥有11个外挂,可以配备国产PL12主动雷达制导空对空导弹和对地攻击武器以及副油箱;座舱拥有三 个大型中视多功能显示器;从左到右可以提供武器控制、雷达告警、接受、导航及相关的雷达数据。J-10A将会提供中国空军境外打击的能力,以贯彻攻防兼备的作战思想。

机长:14.57m

机高:4.78m

翼展:8.78m

最大起飞重量:19,277kg

发动机:1台AL-31FN涡扇发动机或涡扇-10涡扇发动机

最大推力:112.6千牛(AL-31FN)

最大过载:7G(持续)/10G(瞬时)

最大速度2.0马赫

最大升限18000m

作战半径1100km

最大航程2500km

最大起飞重量19277kg

载弹量70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