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并购股票怎么办

公司被并购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转让,或者继续在并购公司依其股票享有股东权利。如果是记名股票的,可以以背书方式或其他法定的方式转让;如果是无记名股票,以交付的方式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