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告知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判决书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