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三家谁更实权
公检法三家检察机关的权力最大。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是我国的三大行政机关,它们各自负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公安职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检察院职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法院职责:审判,在三家机关中,检察机关的权力最大,它不仅有权发起公诉,还有权拒绝检察,拥有检察机关独立的权力,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重要力量。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