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同等条件下,蓝田县户籍或生源优先;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1986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有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曾在公安机关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放宽条件仅限男性)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6、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曾在公安机关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7、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经从事过辅警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家庭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吸毒史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被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或与公安机关(政法机关)直接发生冲突、有袭警等妨碍公务行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录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
1、20名文职岗位辅警(男女不限)
2、160名勤务岗位辅警(限男性)
(二)职责
1、文职岗位主要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证照办理、教育训练、接线查询、宣传报道、数据分析等;
2、勤务岗位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范查控等;
3、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录程序
本次辅警招录包括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岗前培训、合同签订等环节。
(一)发布招录公告
本次辅警招录由蓝田县公安局、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招录公告。本次招录公告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蓝田公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微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并在蓝田县辖区各乡镇主要街道张贴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目测。测量身高,看五官是否端正,有无不良嗜好,有无口吃、重听、色盲,检查有无纹身。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4日
5、报名地点:蓝田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蓝田县玉泉路8号)
6、报名咨询电话:029—86758820、86758832
(三)考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党建工作、公***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笔试面试完成后,根据两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录取进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资格。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10×4往返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0米跑(800米跑)四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蓝田县公安局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由于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差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蓝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蓝田县公安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培训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蓝田县公安局组织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
(十)上岗
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聘用制用工形式,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蓝田县公安局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中《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及《蓝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800元。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实行层级晋升制度。合同期工资最低3760元(含单位及个人社保部分)。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未参加笔试的;
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
6、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特别提示:
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