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从什么时期享有民事权利?
从出生时到死亡时。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则自然人不能享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无须任何的额外条件,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内容和范围是直接由法律确定的,民事权利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因此一般说来内容和范围可以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也可以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是不何侵害的。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非依法律规定不能受限制或被剥夺,而且自然人也不能放弃或转让。原民事权利则是可以依法放弃和转让的。
人民网-从“法”到“典”,开启民事权利保护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