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栗律师,请问黑龙江省大庆市残疾人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大庆市残疾人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没有单独的优惠政策,应按照《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2009]73号 )统一执行: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劳动所得,实行按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每月(次)应纳税款减征8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全年应纳税额减征80%。对同一纳税人每月减征税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或者全年减征税额不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