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要素包括哪些
纳税要素是指税务会计要素,是对税务会计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其分类既要服从于税务会计目标,又受税务会计环境的影响。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率、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三项是一种税收课征制度或一种税收基本构成的基本因素。
纳税要素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计税依据: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税种不同其计税依据也不同,有收入额、销售额、增值额、所得额等。
2、应税收入: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
3、扣除费用:企业因发生应税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
4、应税所得: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差。
5、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与其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之乘积。
税务会计各要素之间的平衡关系满足两个会计等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应税所得=应税收入-扣除费用。
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征税范围、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计税依据(标准,如销售额、数量、面积等)、计税标准、税类、税种、税基、税源。
(1)纳税人: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规定了税款的直接承担者。
区别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直接负有扣缴税款的义务,应当按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内按期、足额地缴库。
(2)征税对象:也称征税客体,指对什么征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征税对象规定了每一种税的征税界限,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进行划分,质的具体化是征税范围和税目;量的具体化是计税依据和计税标准,它们与税类、税种、税基、税源等***同补充和延伸了征税对象的功能并使其具体化。
(3)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体现征税的程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税收制度中最活跃、最有力的因素。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