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直销法规是什么样的?
美国可以说是直销的发源地,其有关直销的法规主要有两大类:其一,全国的直销公司都必须遵守的法规。这主要是指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所颁行的法规。例如:“出示身份证明法规”,规定直销商在进入消费者家门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冷静法规”,规定了消费者在法定期限内的退货保障机制;“入会费法规”,规定了直销商加入费用的最高限额。另外,2002年6月6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了“反金字塔式促销法”,从而形成了从正(规范直销行为)、反(禁止金字塔式欺诈销售)两方面规范直销业的法律体系。其二,美国各州对直销的规范以下面四类法律为主,即“媒介销售法”、“多层次销售管理法”、“商业机会法”和“禁止金字塔式销售术法”。大多数州都专门制定“反金字塔法”(少数几个州是在“多层次销售管理法”中设立反金字塔式销售的条件),可见,美国对反金字塔问题相当重视;另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对冷静期限的有关规定,这在各州的直销法中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