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了1029件农民工援助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5%,受援人分别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基本集中在建筑、加工、服务领域,案件类型涵盖了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劳务(雇佣)合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给予工伤待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针对农民工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多样的特点,市法援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措施

1、降低法律援助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北京市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采取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案件范围也扩大至11类,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采取能援则援的原则。对于农民工就拖欠劳动报酬、劳务费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符合条件就直接给予援助;就其他事由申请援助的,如无法提供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可由其当地政府驻京办事处出具。

2、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对于大规模群体性案件,人数众多容易造成不必要影响的,工作人员一般采取去农民工驻地或原籍现场办公的方式。同时,为了方便在远郊区务工的外地务工人员,降低维权成本,对于上门申请援助的群体性案件,一律采取一站式办公,即申请-审核-指派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丰富办案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农民工社会关系松散,流动性较强,因此,根据工作实际,中心采取了律师参与谈判、支持调解的方式化解部分矛盾纠纷,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4、积极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市法援中心充分发挥各区县农民工援助工作站、中国青少年维权中心成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小小鸟维权热线等民间公益性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量。

二、工作成效

1、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目前外地来京务的农民工达200多万,他们知识水平相对偏低,遇到纠纷,很容易采取过激方式解决问题。法援中心积极引导他们采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权益。07年上半年,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七百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促进了劳务市场的良性循环。由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现象的存在,包工头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经常发生,而包工头无力承担或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导致劳务市场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