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举个案例:

小C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5月,经过笔试和面试,一家知名外企向小C发出了录用通知书,上面载明了录用岗位、月薪标准、年终奖金、其他福利待遇以及报到时间和流程。小C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因此未再参加其他招聘。

毕业后,小C按照录用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到这家公司报到,却被告知公司因故需要裁员,对于新一批准入职的员工均不再聘用。

小C对此无法接受,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该公司则认为,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双方未正式成立劳动关系,因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以案说法: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1.录用通知书的性质属于“要约”,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该要约于用人单位送达劳动者时生效,用人单位即应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

2.劳动者如期报道的行为属于对用人单位发出要约的“承诺”,表明双方已经就该录用通知书的全部内容达成了合意,该录用通知书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

3.在录用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撇回后该录用通知书即不会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用人单位签发的录用通知书上一般均会载明劳动者的承诺期限,因此一般情况下录用通知书是不能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