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火球划过夜空,陨石归国家还是个人?如房屋受损,该找谁负责呢?

12月15日傍晚,杭州金华,空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不明发光物体,伴随着耀眼的白光,这颗?火球?划破长空,最终落在了金华市浦江县城头村,后来还发出了巨大的爆炸声。

很多村民也捡到了陨石碎片,甚至有人愿意出价300万购买, 当地村里的一居民称,捡到了陨石石块。疑似陨石长度为8厘米,重3斤4两。该居民表示,陨石砸在了村里水泥路上,砸出了六七厘米的坑。专家称这属于火流星。本来这事就算过去了!可谁知第二天围绕着陨石的归属、陨石造成的损害责任问题网上展开了热议。

那么天外之物掉落地球到底归谁所有?

关于归属问题,目前说的最多的说法是,具有科研价值的,则归属国家所有,国家给予发现人一定奖励。如果没有科研价值,则属于发现人所有。而也得的网友脑子比较灵活,思路也很清奇,提问如果陨石砸伤了,找谁?有的人回答,如果是国家所有,应该是找国家赔偿。

另外,我们知道陨石是十分珍贵的研究材料,在不同的国家对陨石的所有权规定是不一样的,比如在国外某些国家陨石是可以私有的。

而且还有专门的寻找陨石的人,如果这些专家找到了陨石,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 一般这样的寻宝专家都是经过国家确定的,所以即使陨石归他们私有,国家也会照样看管,把握陨石的去向。

在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陨石是属于国家的。如果私人占有陨石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根据我国《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具有重大科学研究或观赏价值的陨石,属于地质遗迹,应予以保护。一切资源都是国家的,其实这也避免了人们因为物资问题而发生灾祸。陨石其实是一种无主物,它是太空的一部分,本不属于地球。但是当陨石砸到地球之后,它就变成了自然资源的一部分,所以归属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