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逃刑罚10年连生5娃,这事你怎么看?
我认为?10年连生5娃?的犯人吴某在挑战人性执法的底线,客观上倒逼法律的革新,要求法律及时规制、阻断这种连续怀孕生子以逃脱法律制裁的闹剧。
2009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在缓刑期间王某不知悔改,实施盗窃行为后被警察再次抓住。2011年11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此时的王某已经怀孕。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判处刑罚后应暂予?监外执行?。谁曾想这一人性的法律规定却成了王某逃避法律制裁的?救命稻草?!
监外执行时期间王某仍旧实施盗窃行为,最后还是被公安机关抓住。为了继续利用孩子?脱身?,王某10年来不间断地连生5个孩子,每次用孩子获取监外执行的机会。
鉴于王某?死不悔改?的行为,检察院和司法局决定在王某监外执行的倒数一个月直接将其抓捕归案,不给她怀孕的机会。为此,司法局专门成立工作组对王某展开抓捕工作。工作组辗转徐州、连云港多地,终于将王某抓获,没有给王某再次逃脱法律制裁的机会。
被送往看守所时王某痛哭流涕,对检察官说自己现在非常后悔,不应该去做违法犯罪的事,也不应该超生,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如果能早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在监狱中服刑好好改造,或许现在的王某已经出狱。可人生没有如果,王某要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她将面临十几年的有期徒刑。
我认为,王某这样的行为是对人性执法的挑衅,也在倒逼法律进步,提醒立法机关应当出台相关法律以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