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官地位高还是检察官
韩国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组成。检察厅属于行政机关,隶属于司法部,是相对独立的体系,各个检察厅的辖区与行政区域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检察官在韩国社会地位很高
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相关职业在韩国被视为最“高大上”的职业,不仅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其高收入也令人羡慕。但进入韩国司法圈工作的门槛今后将进一步提高,不仅要考过通过率仅3%的司法考试,还得能承受高达数亿韩元的学费和考试费用。
韩国的检察官地位:
韩国是一个三权分离的权力结构。政权主要由行政院,立法院和法院三部分组成。而检查官隶属于行政院中的法务部 以法务部外厅的方式出现。在韩国检查官享有很高的独立性,司法部长名义上享有最高的权力,但是其权力也只是体现在行政手段上,而在具体的侦察,办理案件方面无权干涉检查官。
韩国的检查机关***分四级:
1.大检查厅相当于我国的最高检查院。主要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侦破,以及为下级检查机关制定计划和进行总结。
2.高等检查厅相当于我国省级检查院。高等检查厅无侦察权。只有对下家检查院的监督权,高等检查厅主要有五个设立在:首尔,釜山,大邱,大田和光州。
3.地方检察院。相当于我国省,直辖市检察院分院。大部分检查官都集中在地方检查厅工作,所以是韩国检查机构最主要的权力机关。负责对大多数的案件进行调查。
4.地方检查厅支厅相当于我国县级检查院。主要负责指挥警察对案件进行侦察工作。
在韩国,警察和海关、税务等34个特殊的调查机构具有侦查权。但是,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侦查终结的决定权只授予检察官,因此,警察和其他机关开展侦查(调查) 时,必须在检察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没有检察官的许可,任何侦查部门不能开展侦查或停止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