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是否会威胁到伦理和法律?
可能会威胁。
1.人工智能的首要问题是安全问题,可以置于风险社会理论的研究范畴之中。德国学者贝克认为,人类面临着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现代化正在成为它自身的主题和问题,因此变得具有反思性。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
2.在风险理论中,人工智能存在着现代性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风险措施,即预防性行为和因应性的制度。对风险社会问题的法学研究,其重点是法律制度与法律秩序。“法律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规范和追寻技术上的可以管理的哪怕是可能性很小或影响范围很小的风险和灾难的每一个细节。”
3.技术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困惑和挑战。人工智能既是人类文明,亦有社会风险。它或是“技术—经济”决策导致的风险,也可能是法律所保护的科技文明本身所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