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法律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1、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2、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3、集体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4、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5、母子公司在持股和特别义务上有法律规定:(1)禁止相互持股(不得反向持股);(2)一般各自独立负债,不存在企业集团的***同债务;在特殊情况下,母公司才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如母公司承诺了担保)。6、会计制度:(1)母公司必须制作集团结算报告,必须制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2)合并会计报表仅是用于股东、公众和政府对集团经营状况的了解和掌握;
(3)纳税和核算均以集团内各独立法人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