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比例法律规定2022年

法律主观:

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投标法》中有明文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和风险防范的功能,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可以用这项制度来约束合作方。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