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活动,法律没有禁止,但是有XX规定限制了,那么这项活动能不能进行

其实这个地方你有一个误区,就是你把私权利和公权利混淆了。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可以做,总这一个方面来说,黄标车法律没有禁止不准上路,那他上路就是合法的。但是XX规定,注意这里是公权力了,虽然法律的层次要高于XX规定,但是你要明白什么叫做制衡,权利需要得到约束,当一个地方的黄标车多了,对城市的建设或者城市的管理有起到负面的作用了,那么这个XX规定就是限制了你的私权利的,就是不让你用。从法理上来说,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也是没有什么冲突的,正如下面的网友说"黄标车是指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一些城市,会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的措施,即限制其在城市的行驶时间和地域。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这个也是地方法规,应该遵守",这就是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时候了,所以个人看法,这个是不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