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身工作谈谈如何运用法冶思维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市相结合。
二是坚持依法治市与深化改革相结合。
三是坚持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
四是坚持依法治市与建设幸福榆林相结合。
树立法治思维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追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涵。如何有效解决快速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问题、如何及时解决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必然会涉及到公平和正义的问题。如何保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成功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和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风险,更不能缺失公平和正义。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树立法治思维,就是要运用法律防止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缺失。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公平和正义,就是在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树立法治思维是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的法治思维缺失。一些党员干部习惯于传统思维方式,工作中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缠访”“闹访”等问题。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各级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才能出现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当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现,如何化解矛盾有许多方法,而法律可以大大减少化解矛盾的成本,有利于排除非理性的阻力干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佳选择。树立法治思维,就是要努力从法律层面寻求化解矛盾之道,在法治环境下打牢社会稳定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