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纠纷属于宪法纠纷?哪些纠纷属于法律纠纷?什么情况下的纠纷要依据宪法进行判断?
宪法纠纷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立法机关违反宪法规定需要用宪法规范来解决的纠纷。宪法纠纷的主体是公权力的行使者,主要是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
宪法纠纷的对象是审查立法的合宪性,立法机关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最为集中的代表者,由其制定的法律文件是人民意志的反映,因此更应受到法律的监督来保障宪法原则和规范的实施。审查行为的合宪性宪法是人民制定的法律,其直接规范的对象就是各级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一切承担宪法职权的国家机构的各种实施宪法的活动。立法不作为,法机关或者被赋予立法义务的机关没有进行积极的立法活动,从而使宪法中规定的活动难以进行的状态。宪法诉愿,如果穷尽法律救济原则仍不能使权利得到救济的话,允许公民提起宪法诉讼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所有法律的存在都只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到侵害。审查主体是特定的机关,普通法院、国家代表机关、专门的国家机关。宪法的制裁是针对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态作出规定。
法律纠纷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法律依据相应法律做出解决的纠纷。法律纠纷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审查主体通常是普通法院。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行政制裁。
(3)违反宪法的情况下的纠纷需要依据宪法进行判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一切法律、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企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所制定的直接违宪的规定和决定、构成直接违宪的一切行为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负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