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如何鉴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人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认知能力的,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的,监护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精神病患者如何鉴定,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精神病残疾如何鉴定,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精神病残疾如何鉴定
(一)家属需持介绍信和门诊卡片到精神科申请、预约。
(二)家属需提供患者婚姻状况、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鉴定当日陪同家属的姓名。
(三)家属需按照预约日期陪同患者前来鉴定,并同时携带患者身份证。
(四)鉴定结果应由2名精神残疾鉴定成员签字,鉴定结果由家属交回残联。
二、精神残疾鉴定流程:
(一)持残联开具的鉴定介绍信到精神科申请鉴定,预约登记。
(二)预约时间:周一至周四。
(三)地点:精神科四楼医生办公室。
(四)鉴定时间:周五上午14:30—17:30.
(五)将鉴定结果由家属送回残联。
(六)鉴定资料由精神科登记备案。
三、精神病患者如何申请评定残疾等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伤残评定申请人是精神病人的,由其利害关系人帮助申请,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第六条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帮助申请,下同)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及时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没有工作单位的或者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评定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如果伤残评定申请人是精神病人的,由其利害关系人帮助申请,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