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传播法中,什么是明显而即刻原则?

在新闻传播法中,明显而即刻原则是指人们具有言论自由,但是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下,官方有权判定人们的言论是否有罪。

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指那些不但非常肯能即可发生,而且事件发生还具有“严重危险”的程度。 当言论只有出于明显而即刻危险的情况才能被禁止,相反,如不出现这种情况,言论就应当受到保护。

扩展资料:

新闻传播法的法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参见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内容。

司法公开是人民知情权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法律公开、审判公开、检察事务公开新闻媒介享有报道的权利。

刑法规定的违反保密法的几种主要罪名:泄露国家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按照新闻出版署有关规章,涉及淫秽、色情的出版物被分为三个层次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夹带淫秽内容的出版物。

重要政务新闻有: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新闻,中央领导人的重要活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闻传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