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位追偿可以协商解决吗
被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可以协商。
1、这是因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公司为了赔偿保险赔付金额而向肇事方追偿的一种方式。
在追偿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依托协商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并兼顾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追偿结果。
2、比如,在协商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与肇事方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减免部分支付。
3、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等方面的内容。
4、这样能使双方均能达到比较满意的结果,从而实现追偿的最佳效果。
5、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求判决处理的。
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保险人的权利是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的义务是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1)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2)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3)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4)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第五,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总之,如果被代位追偿,应当履行相关代位赔偿的法律责任,另外也可以向债务方追偿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求判决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