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农村有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请问这套房屋是否属于我个人?
当然不是,因为在农村土地(不管是宅基地还是承包地)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拥有的只是使用权),既然你说只有土地使用证,正常情况可能是属于非法持有(因为在房子盖起来之后,如果不是房主持有,原来审批的土地使用证都已经失效)。
就是说土地上的房子并不是你盖的,事实上现在房子另有主人并在房子居住和正常使用,而你因为有土地证希望在法律上获得房屋所有权,但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地随房走,不管现在房主是通过买下你父亲的宅基地还是通过村委会有偿买下土地盖了房子,房子包括土地都已经成为法律上房主名下的不动产,只有在房子处于不可居住状态,宅基地才会回归村集体土地属性由村委会收回或者让村民翻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