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律思维的基本内容如下: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特殊思维,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

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叫思维方式。 一位普通人看到钟表不走了,可能会说“这只钟表坏了”,但一位法官或律师看到钟表不走了,只会说“这只表不走了”,绝不会说“这只表坏了”。这就是普通人与法律人思维的不同。

在我国法学界有关法律思维的研究尚属薄弱环节,甚至在正规法学教材中也很难找到这种提法。但是在法治背景下研究法律思维意义重大,其不仅是法律职业者对自身工作方法的反思,更是凸显法治自身张力的积极尝试。从逻辑角度而言,法律思维因“法律”一词作定语而应归于思维这个属概念,法律思维离不开思维的一般规定性。

因此,要界定法律思维的概念,首先应该从考察普遍意义上的思维入手。思维作为人脑的特有机能和人类特有活动,众多学科如逻辑学、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都以其为对象开展科学研究。由于研究角度和学术语境的差异,思维不可避免地具有多义的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特殊思维,它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

品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主要包括:法律思维是一种规范性思维;是一种站在人性恶的立场上思考的一切行为的思维方法;是一种求实的以寻求利益为目的的思维方法。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