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所欠的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出现因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不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的,公司要解散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经人民法院确认的,才能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注销前应向社会进行公告,然后依法结算清楚所拖欠的工资、税费等债务,但如果所有的资产状况已资不抵债,工人的工资是难以再追偿了。

若有证据证明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恶意利用这种责任规则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劳动者也可向其个人进行追责。

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可以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体现了法律一定的人性化。但是,先予执行是有一定使用条件的。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追讨拖欠工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执行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先予执行的程序:

(1)先予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