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工资,老板想以个人名义写欠条,有什么问题吗?~着急,请大家帮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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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你的单位超过一年没有给你签劳动合同,即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直接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即可。可以诉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次,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规定,你可以要求***计一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你的单位我不清楚是什么性质,但不管是怎样的组织形式,它对自己的债务都要以自己的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你的老板个人给你写欠条的话,是以个人的名义给你一个债权,用自己的所有资产承担这个债务。可以想见,一个单位的资产怎么着也比一个个人要多得多。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给你张欠条对你不利的,如果这个人没有钱了,你是无法找单位要剩余的钱的
第四,你的老板给你写欠条,是十分不明智的。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到,他个人写给你的话,跟单位欠你的工资是没有关系的两码事。也就是说,如果你让他签了欠条再主张单位还你工资在法律上也是可以的。
第五,希望提醒你,以后工作当中要注意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比如这个案件当中,买断工龄的15费用你们之间如果有一个协议的话,就会好办多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