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7岁发关系要负法律责任?

与已满17岁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即使对方自愿,男方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17周岁已经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权利,包括性权利,即性权利自主。在自愿的情况下与已满17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属于自愿,男方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跟17岁的女孩子睡觉犯法吗

1、跟17岁的女孩子睡觉犯法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与17岁女生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不犯法;

(2)与已满十四岁未成年女生发关系,且双方自愿,不负刑事责任;

(3)未满14岁无论是否自愿,均属强奸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罪认定方式如下:

1、区分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界限。通奸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既不违背妇女意志,也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通奸行为属于道德范畴,不是犯罪。如果女方明确表示要断绝通奸关系,而男方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2、男女双方有从属关系、教养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认定。男女双方具有从属关系或者教养关系而发生性行为并不是认定强奸罪的依据。如果男方利用从属关系或者教养关系,胁迫女方使其不得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强奸罪;如果男女双方虽然有从属关系或者教养关系,但是基于互相利用而发生性关系的,不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3、对先强奸后通奸行为的处理。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