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问动机原则,出至哪里

“法律不问动机原则”出自《德国民法总论》。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道: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对某一个人的行为进行评判,并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制裁,而仅仅在于对判断某项法律行为是否违反了善良风俗……被继承人列其情妇为继承人的做法是有效的。

即,法律在对一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评价之时,只对法律行为本身作为评价对象,而不问当事人基于何种动机设立这一法律行为。拓展来讲,即使动机不法或违反公序良俗,并不影响后续法律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