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柜概不负责是霸王条款吗?银行多打2000元,拒不归还会怎么样?

如果你去银行或者是ATM机子,都会看到一个“存款保险”的标识。在银行门口、柜台、ATM机子都会有,这是央行从11月28日在全国推广的统一标识。实际上,《存款保险条例》早在2015年就推出,此次的动作只是为了强化储户的存款保险意识,告知他们你的存款是有保险的,受到保护的。

银行一直都是老百姓最信赖的存钱机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银行也开始出现破产倒闭的情况,包商银行宣布破产重组,而更早之前还有海南发展银行等多家银行倒下。有存款保险,即使是银行倒下,储户的钱也能得到保护。

放在银行的钱是受到保护的,但钱一旦离开银行,就不管了,所以,才有了“离柜概不负责”这一提示语,在银行的每个柜台都有。简单理解就是你取了钱,要在柜台点清楚,一旦离开走出银行,就不负责了。

然而,很多网友认为“离柜概不负责”是霸王条款,本来是善意的提醒储户点清,为什么成为了霸王条款?原来这条还有更深的含义,那就是钱少给了,离开柜台,银行不负责。但钱多打了,离开柜台依旧是要“负责”的,必须归还。

此前,浙江有一位秦女士从银行取了20400元,银行却给了22400元,也就是说多给了2000元。秦女士并没有在银行清点,到家了才发现多了钱。银行很快就打来电话,要求秦女士归还。秦女士认为离柜概不负责,不是她的责任,拒不归还。结果双方闹到法庭,最终秦女士还是被判归还2000元给银行。

从法律层面来说,秦女士这2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必须归还给银行,法院这样判决也没错。“离柜概不负责”并不是法律条款,所以秦女士以这条为依据,站不住脚。从这里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说银行的这条规定是“霸王条款”。

不过,并不是所有多给的钱,银行都会追回去。银行设有专门的短款账户,不超过100元的银行都不会计较。说白了银行每天的交易量太大,根本没时间一个个核对,除非是金额比较大。

其实,不只是在柜台,在ATM机取款,如果多吐出钱,拒不归还,那也是要负责的。2006年,广州打工青年许霆在ATM机取钱,结果机器出现故障,许某就顺手拿走了17.5万,还躲了起来。结果被警方抓获,以盗窃罪判无期徒刑,后来改判为5年。

所以,想要占银行的便宜,没那么容易。如果你将钱花完了。银行依旧会起诉你,并且让你从存款中来归还,如果还不够就会拍卖财产进行偿还,也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影响你以后的各种贷款等等。

与之相反,银行如果少给了你1000元,当你离开银行才发现时,银行是不会承认的,也不会将钱补给你,就只能自认倒霉。

其实,我们也不应该占便宜,不是自己的钱不要拿,主动归还给银行,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为了这点钱,而让自己信用蒙受损失,可以说是得不偿失。对于各大银行来说,普通储户确实是弱势群体。所以,银行多打了钱,就别想着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