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法定职责,怎么办

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行为,如果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由损害当事人的权益的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