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传票提前几天送达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刑事案件是没有传票的,但是人民法院在开庭三日以前,是需要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的,对于刑事案件,是需要由被告人亲自出庭,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