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的专业介绍

政法学院主要承担本科、硕士专业教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开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宗教学、政治学理论、区域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专业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历史学等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900多人,硕士研究生200多人。 (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本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自治区级优质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中等学校的政治课教师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宣传、文秘、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概论、政治学原理、法学概论、民法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经济学、逻辑学、伦理学、中国文化概论、中学思想政治教学论等。 (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律惯例,尤其是WTO规则,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社区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特别是适合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岗位要求的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 (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在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和卫生管理等政府部门,工会、***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及其他社会服务和公益团体、社区等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实施、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管理、社会服务、办公文秘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相关技能与方法,具有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政策与法规、中外社会思想史、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统计学、民法学等。 (本科四年,授历史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中等学校的历史课教师和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从事宣传、文档、编校及旅游文化开发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思想品德好,掌握历史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知识面广、综合素质强,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通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史学概论、中国社会生活史、版本目录学、训诂学、史源学、史学论文写作、历史教学论、自然科学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