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备案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必要手续,本文将介绍网上备案和司法局备案两种备案方式。
网上备案在搜索栏输入当地司法局进入该市的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系统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司法局备案
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备案时间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时间。
备案对象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尚未从事法律职业(指:尚未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等和批准为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
备案材料①持证人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及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备案;②持证人本人确有困难申请委托办理年度备案手续,须提交委托人委托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职业变更备案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