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备案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必要手续,本文将介绍网上备案和司法局备案两种备案方式。

网上备案

在搜索栏输入当地司法局进入该市的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系统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司法局备案

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备案时间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时间。

备案对象

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尚未从事法律职业(指:尚未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等和批准为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

备案材料

①持证人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及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备案;②持证人本人确有困难申请委托办理年度备案手续,须提交委托人委托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职业变更备案

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