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事实上,动物是否成为法律主体只是表面上的问题,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是作为动物主人的人的利益的保护,即“人本位”思想。法律最早即来源于统治阶级的统治需要,是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亦人类的需要。后来法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所宣扬的“民主、自由、平等”精神也都是基于如何更好得保护人的利益。尽管现代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断扩大,产生了新兴的环境法等,我们仍不能否认法律中浓厚的“人本位”的思想。 但在目前环境法发展的情况下,其他各项与环境法相关的理论和法律发展都不完善,赋予动物以法律主体的地位似乎超越了环境法发展的水平,而因赋予动物以法律主体地位而改写传统理论的成本也过大,因此其实现上具有不可操作性,或者说,至少目前发展水平条件下不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