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上班劳动法规定多少小时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作时间是176小时。
法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
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综上所述,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实际上很多企业和行业的工作时间可能会因为生产经营需要、特殊工作性质等原因而有所调整。但是,任何超出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都应该被视为加班,并依法支付加班费。同时,劳动者也有权拒绝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该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按照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一个月(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的标准工作时间为17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