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严刑峻法:律令三百余章 死罪一万多种

?汉武帝严刑峻法:律令三百余章 死罪一万多种

 古代官员?学法?热

 古代确非法治社会,但制定法律却是历代皇帝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汉朝为例,法令之多,可谓汗牛充栋。萧何作九章,韩信订军法,叔孙通制仪法。到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死罪就有一万多种。法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隋唐以后,国家颁布的法令就更多了。

 高度重视官员学法

 既然有了法,皇帝自然高度重视官员学法。秦丞相李斯曾给秦始皇打报告,提出?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意思是说想学习法令的人,须以各级官员为老师。

 唐睿宗也是提倡官员学法的典范。他曾下令:?律令格式,为政之本,内外官人,退食之暇,各宜寻览。仍以当司格令书于厅事之壁,俯仰观瞻,使免遗忘。?此段后面几句的意思是,各级官员要将法律条文在机关大院的墙上张贴,以方便官员随时诵读,牢记在心。

 历代帝王不仅倡导官员学习法律,而且还对官员严格考核奖惩,引导官员自觉学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时,首创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具体做法是:每年对任职期满后的各级官员组织统一?试判?考试;考试内容是考官提供几则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据材料写司法判决书,以综合考察考生是否通晓法令规章,能否融会贯通,乃至文理是否通畅,书法是否优美。这个办法,不仅迫使官员要认真学法,而且还要放弃?死记硬背?,学会灵活运用法律处理公务;考完后,朝廷根据官员的考试成绩,决定官员的升降去留。

 明清两朝各有不同

 明朝官员学法不仅有全国统编法律教材,即朝廷编撰的《吏律公式》(相当于现在?公务员执法手则?),而且对官员学法考核和惩处措施也作了规定:?凡国家律令百司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中须逐一考核,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笞四十,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和宋朝只?罢黜官职?相比,明朝的惩处措施因涉及到?打 *** ?,确实有些不文明。

 和明朝相比,清朝不仅更为严格,而且还经常搞突击检查。《大清会典事例》载有雍正三年皇帝批准的奏本:?嗣后年底,刑部堂官传集满汉司员,将律例内酌量摘出一条,令将此条律文,背写完全。考试分别上中下三等,开列名次奏闻。?说的是:某年底,大清司法部长突然召集干部职工,将当时的法律随便摘出一条,要求干部当场默写出来,然后将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报告皇帝。不难想象,考分优秀的官员想到自己的名字能让皇帝知晓,那份荣耀和喜悦也就可想而知了。

 ?精通法律?就能迅速提升

 提倡学法、考核学法固然重要,但对精通法律运用的官员予以大胆提拔,甚至破格提拔,或许才是古代官场为何出现?学法热?的根本原因。

 《汉书?路温舒传》说:路温舒在放羊时,取裁蒲草为牒,认字习书,被县署录用为小吏;?因学律令?有成绩,被提拔为狱史(相当于监狱长);继续钻研,持之不懈,?县中疑事皆问焉?。从?小吏?到?狱史?,这在当时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跃升,因路兄仍继续深造,不久还兼任县府的法律顾问,而完成这个高难度动作的?华丽转身?,真的没啥?潜规则?,就是因为路兄喜好钻研法律。

 古代不仅?临时工?因学法得以提拔,即使你是?刑满释放人员?,只要你精通法律,也同样可以?复出?做官。

 汉宣帝时,因研究《尚书》誉满华夏的学术泰斗夏侯胜被关进监狱,和原丞相府官员黄霸成为?狱友?,一起服刑过程中,夏侯胜觉得黄霸在法律领域相当有才,几年后,俩人相继刑满释放后,夏侯胜在被?平反?担任国家监察部长后,马上向皇帝举荐了黄霸,理由是他对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黄霸被朝廷任命为扬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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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也能迅速提升,于是古代官场?学法?蔚然成风,一些名头很响的大师也迅速看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竟以自身名气作为品牌资源,创办私立学校,将律令之学作为学校的王牌专业,广招各级官员和读书人为学生,大发横财。董仲舒就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写成?公羊治狱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学院中传授学生赚钱;当时还出现一批精通法律的?奇葩?级人物,为了发大财,竟辞官不做,专门做培训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