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的原则

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