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出口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一、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
标的物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二、价格条款
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如"铝锭FOB安特卫普港每吨640英镑"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即为总价。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三、保留所有权条款
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四、装运和保险条款
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五、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六、商检条款
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七、负责条款
1、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2、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3、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八、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
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九、索赔与争议的解决
1、索赔的手续;
2、提出索赔的期限;
3、提出索赔所需单证;
4、索赔的方式。
如索赔遭到拒绝,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二者选择其一。当事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进口合同的内容与出口合同大体相同,***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约首,约首主要包括合同名称、编号、订约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名称和地址、适用的法律等。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本文,即基本条款,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主要条款和格式条款,或称一般交易条款,即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如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
第三部分是约尾,约尾包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买卖双方的签字等。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时生效。如合同未另行规定生效条款,订约日期即合同的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