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律》——大唐盛世之典
法律对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到如今我们依然在强调依法治国,法律系统一直在补充,那么,作为中国古代一个发展的高峰时期——贞观期间,当时的人们在这方面做出了哪些贡献呢?
唐太宗非常重视法律的执行,尤其重视死刑,对于刚从战乱中逐渐恢复的大唐来说,能够安稳地发展,休养生息以发展国力,这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以重典压人。
贞观元年,李世民首创封建法律史上的“九卿议刑”制,亲自规定“自今以后,大辟罪皆令中书门下四品已上及尚书九卿议之。”还对死刑的执行规定须行“三复奏”、“五复奏”程序,且下诏“自今门下复理,有据法合死而情有可宥者,宜录状奏。”对于死刑的判定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慎重,这对慎重使用死刑起了积极的作用。
他即位之后,便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对现有的《武德律》加以修订,“更加厘改”,要求非常严格,历经十年,方才定稿了《贞观律》。《贞观律》将五百条死罪减少九十二条,改流罪为徙罪七十一条,并删去“兄弟连坐俱死”之法,将严刑苛法削减了1/3多。
唐朝时期,父亲跟子女的关系、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很神圣的,不能随便检举,必须维护亲情关系。有人问:有人谋反怎么办?太宗说如果发生这种事情,我们也不能破坏规矩,有人谋反了,也不主张他的子女和夫妻之间互相检举,这就是维护亲情关系,立法必须这么规定,由别人去检举。
《贞观律》治出贞观之治,它之所以为人称道,一来是我们前文所提的,对于严刑的减少和慎重,另一方面,也是要靠制定这部律典的人和太宗以身作则的榜样。
《贞观律》是由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征等人合作修订,这几个人,都是传世名臣,有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这样学识渊博且小心谨慎的人,更有魏征这样一心为民、直言敢谏的人,他们都从乱世中一路走来,对国情和民生都有所了解,且自身有足够的知识面去交流并互相拓展,道德水平也比较高,更重要的是,他们修了十年,方才出这一部法律,又何愁不是一部好律法呢?
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期间,以身作则,执法公允,也能接受朝臣的劝谏,在当时形成了一股公正严明之风。有一次长孙无忌不小心带刀进了皇宫,这在当时是形同谋反的罪名,被发现之后,太宗将守门卫士判了死刑,却想给长孙无忌罚款算了,结果大理寺官员就提出异议,应当要们一同治罪,要们一同释放,怎么可以一部法律两个判决呢,最终李世民还是将卫士和长孙无忌都不治罪,以体现公平。